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口关税的通知
海关总署:
为保证今年农业生产用肥,经国务院批准, 2005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继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尿素( HS31021000 )征收出口关税,税率按每吨 260 元从量计征。 特此通知。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○○五年三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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